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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细则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24-01-04 】

一级指标

二级指标

分值

自评分

教研室

审核

学院

审核

A)师德师风(20分,≤15分,期末测评为不合格

1、能遵守教学纪律,上课、监考没有迟到或早退的情况,本年度没有受到过学院或学校的教学处理,本项计5分,如受到过相应处理则本项扣5分。

扣分原则:学校发文通报的教学事故扣5分;学校发文的教学差错2分;学校教学检查通报扣1分;学院教学检查通报扣1分。扣完为止。





2、为人师表,爱岗敬业,严谨治学,从严执教,对学生能严格要求。本项计10分。





3、遵守学术道德,没有受到过学术道德方面的处理,本项计5分。如受到过相应处理则本项扣5分。





B)教学态度与水平(30分)

1、按照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教学文档的计7分,否则计0分。





2、能积极配合教研室的工作,服从教学任务和其他工作安排。本项计7分,否则计0分。





3、能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(教研室常规会议、听评课、其他教学活动),本项计8分,缺席一次扣2分,请假一次扣0.5分,扣完为止。(学校人事处备案请假的读研、读博、培训学习除外)





4、能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教学任务,课时量达到规定数量,计8分,不满足规定课时量60%的计0分,根据缺少课时量与平均课时量的比值来确定减分,比值每增加£10%计-0.5分。超过学院平均课时量(不含汉语言教研室),根据超课时量与平均课时量的比值来确定加分,比值每增加£10%计0.5分,最多计3分。(春季学期都给满分,秋季学期以全年教学任务计。)





C)教学效果(30分)

1、教学目标:符合学生实际,有可操作性,并能使知识目标、技能目标、情感目标相融统一。本项计8分。





2、教学内容: 教师能准确把握所教课程内容的重点、难点,且教学内容符合课程要求。本项计8分。





3、教师行为:教师的教学组织能力强,语言表述好,教态易受学生欢迎,有适当板书且板书合理,能够熟练灵活应用多媒体教学,教学方法处理担当,师生之间的问与答把握合理且有分寸。本项计7分。





4、学生行为:教师教学中能够激起学生的课堂主动性,学生课堂能积极参与互动。本项计7分。





D)教学改革与研究(本项累计加分20分封顶,最高分折合为20分,其它以加权形式积分)

1、本年度立项的省级、校级教研教改课及产教融合项目

省级课题计10分,市校级课题(包括思政课题)计5分。教育部产教融合项目有经费进帐的计6分,无经费进帐的计3分。(以教育部、省厅、学校正式文件为依据,限主持人,参与人不计)。





2、本年度主持或参与学科建设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、一流专业建设、一流课程建设等。

主持国家级每项计25分,省部级每项计10分,市校级每项计5分;参与国家级第二至第六名依次每项计8、7、6、5、4分,其他名次每项计2分;参与省部级第二至第四名依次每项计4、3、2分,其他名次每项计1分;参与市校级第二名每项计1分。





3、本年度发表教研教改的论文。

每篇教研教改论文北大核心以上计10分,其他计4分,科研论文不加分(知网、万方、维普等数据库可查的正规刊物,限第一作者,其他排名作者不计)。





4、本年度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。

①国家级三等奖、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计50分,第二至第六完成人分别计25、20、15、10、5分,其他完成人计2.5分;

②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计30分,第二至第六完成人分别计15、12、9、6、3分,其他完成人计1.5分;

③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计20分,第二至第三完成人分别计6、3分,其他完成人计1分;

④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计10分,第二完成人计4分,其他完成人计2分;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计6分,第二完成人计2分其他完成人计1分。





5、本年度主编或参编教材。

①国家级规划教材每部第一主编计20分,第二主编计8分、第三主编计4分,副主编或编委计2分;

②国家级出版社教材每部第一主编计20分,第二主编计6分、第三主编计3分,副主编或编委均计2分;

③省级、行业教材每部第一主编计8分,第二主编计4分,副主编或编委均计1分;

④除①②③以外的教材,每部第一主编计4分,副主编或编委计0.5分。

(备注:教材必须正式出版成书,以科研院结果或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为准)。





6、本年度大学生研创项目、创新创业项目、研究性教学、案例式教学校级立项(以省厅、学校正式文件为依据)。

国家级第一导师计12分,第二导师计6分;省级第一导师计6分,第二导师计3分;校级、学院级第一导师计3分。

(备注:同一个项目按照最高级,不重复计分)





7、本年度指导学生参加校级以上(须为学校教务处认定的)主办的学科竞赛。

①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第一、第二指导教师分别计20、10分,第三至第五指导教师计6分,二等奖第一、第二指导教师分别计12、6分,第三至第五指导教师计4分,三等奖第一、第二指导教师分别计10、6分,第三至第五指导教师计2分。

②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第一、第二、第三指导教师分别计12、6、2分,二等奖第一、第二指导教师分别计8、4分,三等奖第一指导教师计4分。

③获得校级一等奖第一指导教师分别计4分,二等奖第一指导教师2分。(同一赛事就最高等级加分,不累计加分)

④按学期统计学院英语老师任教班级英语三、四级通过增长率,按班级排名,第1、2名计4分,3、4名计2分。六级班级通过率第1、2名计2分、第3、4名计1分。HSK4级每通过1人给1分,5分封顶。





8、本年度受到学校及以上部门的教学奖励,包含:教学能手、教学名师、教学质量优秀奖、教学竞赛等荣誉。

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计24分,获得校级荣誉称号的计6分;教学质量奖一等奖计6分,二等奖及不定等次每次计4分;指导毕业论文获校级优秀等级的每次计3分。

参加省级教学竞赛获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16、10、6分,参加校级竞赛获一、二等奖分别计6、4分,参加院级竞赛计2分。





特别说明

1、指导学生学科竞赛按照国家级、省部级的要求对指导教师计分。教学成果奖按照国家级、省部级、校级排名要求分别计分。

2、所有成果均以证书、文件原件为加分依据,无文件或原件的不加分,论文因发表周期问题12月份的刊物未见原刊者计入下一年上半年教学测评。

3、教学测评学院评价占总比的30%,每年分上下两学期分开测评。

4、教改课题、研究性教学、案例式教学本年度立项的加分。

5、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同一件作品同时获得省级和国家级奖,就高加分,不重复计分。

6、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的教师评价结果要适当拉开差距,其中优秀(90分及90分以上)比例不得高于30%,当出现90分及以上人数不满足30%比例时(人数过多或人数过少),按照分数排名进行分数缩放来确定90分及以上的名单。

7、所有教材、奖励、论文等成果每年只用一次。

8、对于本细则未涵盖的有争议的加分,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。

自评人签名: 年 月 日。(一审 彭丽 二审 乔闹生 三审 丁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