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文理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
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。
第二条 申请条件
1、学生本人遭遇重大意外身体伤害事故或突发急重病症住院,所需治疗费用较大,个人负担部分超出学生及其家庭支付能力的;
2、学生供养人发生重大疾病、突然亡故等或因自然灾害使家庭经济遭受重大损失,致使学生经济来源发生困难的;
3、非本人原因致使个人财物遭受较大损失而影响基本生活的。
第三条 补助金额
1、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,原则上一次最高不超过2000元,每学年总额不超过3000元;
2、学生本人遭遇重大意外身体伤害事故或突发急重病症住院的补助1000—2000元;
3、学生供养人发生重大疾病的补助500—1000元,亡故的补助2000元;
4、学生因自然灾害使家庭经济遭受较大损失,导致经济来源发生困难的补助300—500元,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另行酌情处理;
5、非本人原因致使个人财物遭受较大损失而影响基本生活的补助300—500元;
6、对其他特殊情况的临时困难补助由学校另行研究,酌情处理。
第四条 申请和发放程序
1、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《湖南文理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》,经辅导员(或班主任)核实,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送学生处审核;
2、学生处审核确定补助金额并填写《湖南文理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单》,学生本人凭学生证、身份证及《湖南文理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单》到财务处领取补助金。
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,学校不给予补助:
1、由于自身责任造成被盗、火灾等而导致暂时生活困难的;
2、平时有抽烟、酗酒、频换手机等铺张浪费行为的;
3、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;
4、休学或延长学习年限的。
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
附件一:
湖南文理学院 学院
临时困难补助申领表
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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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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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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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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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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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住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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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主要成员 |
姓 名 |
关 系 |
工作单位 |
年收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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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理由及金额: 元 本人签字: |
班委会意见: 班长签字: |
意 见 班主任 |
班主任签字: 日期: |
意 见 学工办 |
辅导员签字: 日期: |
意 见 副书记 |
同意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元。 签字: 日期: |
院长意见 |
签字(盖章) 日期: |
领款人签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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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二:
湖南文理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单
(学工部留底)
财务处:
经学校研究同意,请发给 学院 专业 班 同学临时困难补助 元。
学生工作部(处)
年 月 日
湖南文理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单
(财务处)
财务处:
经学校研究同意,请发给 学院 专业 班 同学临时困难补助 元。
学生工作部(处)
年 月 日